5月8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区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内广棠工业区一带检查巡查,在广棠路41号二楼发现一家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为广州奥帆广告设计有限公司)。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含有喷绘工艺的广告制作,现场设有5台不同型号的喷绘机,喷绘工艺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作收集、未作处理无组织排放,亦未办理环保手续。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出《生态环境问题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行为。5月13日,天河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该单位5台喷绘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搬离,现场未发现生产加工行为,达到了执法的预期目的。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OL时尚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自考司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